受够了虚假宣传评价?不知道哪个老师好?
不知道真好假好,讲师库帮你!

关注考试:一级建造师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法律的话推荐你听环球网校王丽雪老师的,这老师之前讲二建的,讲的好,都很喜欢,现在讲一建了。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他推荐的讲师

王丽雪

工程法规

听听看

他推荐的网校

环球网校

关注考试:一级建造师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法规王丽雪可以的,管理就朱俊文,老肖头,好像也是环球的。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他推荐的讲师

朱俊文

项目管理

听听看

他推荐的网校

环球网校

关注考试:一级建造师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王丽雪顶一个。

发表于2020年04月28日

他推荐的讲师

王丽雪

工程法规

听听看

他推荐的网校

环球网校

建设工程法规口碑名师

王丽雪

环球网校建造师法规名师,年轻实力派教师代表。累计培训人次50W ,具有丰富的录播及1v1直播授课经验;善于总结分析,首创"鱼骨图"教学法深得学员喜欢。名师寄语:"教育,是一种力量。教学相长,是一种境界。愿不负三尺讲台和一寸粉笔,成就学员,成就自己!"

老师试听

  • 第一讲

    《一建法规备考指导(一)》

    试听
  • 第二讲

    《一建法规备考指导(二)》

    试听
  • 第三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

    试听
  • 第四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二)》

    试听

参与课程

【4轮备考】零基础96分畅学班

  • 适合学员:

    第一次考试或往年裸考,现场经验不足,对工序缺乏了解,涵盖考试大纲全部内容。

  • 包含内容:

    所有基础课程,优选“题”分班,实操及案例特训,万人模考,直播密训,考前10页纸。

  • 特色服务:

    阶段测评检测,微信班主任督学服务。

  • 课程保障:

    不过重学3年,签订协议。

点击查看课程详情 >

【高性价比】AI全程班

  • 适合学员:

    有一定行业经验或基础一般,实务较弱,需要提升做题能力,注重课程的性价比的学员。

  • 包含内容:

    所有基础课程,优选“题”分班,直播密训。

  • 特色服务:

    基础服务,智能AI班主任系统督学。

  • 课程保障:

    不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签订协议。

点击查看课程详情 >
蔡恒

环球网校建造师法规名师,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教授。从事建造师考试法规科目培训10余年,对建造师考试政策及方向有深入研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授课经验。讲课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擅于将复杂问题通俗化,易于理解,逻辑严密的授课风格赢得了广大学员的好评。

老师试听

  • 第一讲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试听
  • 第二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试听
  • 第三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

    试听
  • 第四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二)》

    试听

参与课程

【4轮备考】零基础96分畅学班

  • 适合学员:

    第一次考试或往年裸考,现场经验不足,对工序缺乏了解,涵盖考试大纲全部内容。

  • 包含内容:

    所有基础课程,优选“题”分班,实操及案例特训,万人模考,直播密训,考前10页纸。

  • 特色服务:

    阶段测评检测,微信班主任督学服务。

  • 课程保障:

    不过重学3年,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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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价比】AI全程班

  • 适合学员:

    有一定行业经验或基础一般,实务较弱,需要提升做题能力,注重课程的性价比的学员。

  • 包含内容:

    所有基础课程,优选“题”分班,直播密训。

  • 特色服务:

    基础服务,智能AI班主任系统督学。

  • 课程保障:

    不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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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扬

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硕士,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二级建造师专业讲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项目管理师,多年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并担任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程讲师。

老师试听

  • 第一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及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

    试听
  • 第二讲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及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二)》

    试听

参与课程

【高性价比】AI全程班

  • 适合学员:

    有一定行业经验或基础一般,实务较弱,需要提升做题能力,注重课程的性价比的学员。

  • 包含内容:

    所有基础课程,优选“题”分班,直播密训。

  • 特色服务:

    基础服务,智能AI班主任系统督学。

  • 课程保障:

    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签订协议。

点击查看课程详情 >

【入门必备】1V1直播图书学习包

  • 适合学员:

    时间充裕,可准时参加直播,喜欢互动,有问题当场解决。

  • 包含内容:

    预习阶段,基础阶段。

  • 特色服务:

    1v1直播课程,智能题库。

  • 课程保障:

    考试结束后关闭。

点击查看课程详情 >

最新评论

  • 很喜欢老师对比、总结的教学方式,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不喜欢,老师不用管他们。

  • 老师讲的真好,好多简易技巧,好多之前背不会的,这次听了老师的技巧,感觉法规没那么难背了

  • 老师讲的很好,方法也很实用,自信一些

  • 老师归纳总结的很好,对做题很有帮助,极大地减少了看书时间。

  • 安国庆老师讲课,分析透彻,简练精辟,将知识拓展开来感觉简明易懂,对我专业不符的来说很有帮助,评价得不好还请多多包涵,毕竟以前的语文老师是体育老师兼职的。

  • 马上就看完了,讲的非常到位,每一个细节都能讲清楚,重点突出,对考试帮助非常大,感谢安国庆老师!

相关资料

书证和物证

  书证,是指以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和仲裁中普遍存在,大量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书证一般表现为各种书面形式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但非纸类材料亦可成为书证载体),如合同文件、各种信函、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图纸、图表等。

  物证,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凡是以其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损坏程度等物体的内部或者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及痕迹,均属于物证范畴。例如,在工程实践中,在对建筑材料、设备以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证据,往往表现为物证这种形式。

  在民事诉讼和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2001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但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