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建造师经济资深导师,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完成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2次获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有着丰富的培训经验,出版辅导书10余部。授课亲近随和,深入简出,对课程把握到位,尤其对概念和计算讲解的很透彻,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深受学员好评,至今保持0差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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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建造师经济名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韩国首尔大学经济硕士,曾任职于清华大学,1v1直播间人气讲师。主讲建设工程经济、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年经济管理类资格考试培训经验,讲课简练,课程重点总结到位,考点分析明确,讲课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富有激情、互动性强、善于归纳,授课风格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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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建造师。从事经济、造价相关专业教学辅导工作多年,曾参与编写多部经济类教学辅导资料,经验丰富。授课特点鲜明,善于引用生活实际案例、贴近生活、将经济知识直观展现,学员接受度高,在活泼风趣的讲课氛围中,有效总结归纳考点,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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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湧老师对难以理解的内容讲的很透彻,经济还是很有信心的
张湧老师专捡考点讲,省略了很多没用的东西,为我节省了大把时间。希望能顺利考过吧。
张湧老师讲的真棒,一遍就懂了
最爱听张湧老师的经济课,有意思,还讲得清楚明白,好接受~~赞
讲的很好,经济都听完了,能理解。希望更新快点
我也喜欢张湧老师! 特别喜欢! 最喜欢这句:很简单是不是?
一、施工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一)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索赔证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二)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被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3.承包人索赔的赔偿方式
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
(1)延长工期;
(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
(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发承包双方在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竣工结算后,应被认为承包人已无权再提出竣工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竣工结算后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发承包双方最终结清时终止。